专题导读
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合同工程价款和结算等纠纷,引起施工单位不交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迟迟不与施工单位结算,导致工程不能组织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无法办理房产证,房地产项目将直接损害小业主的合法权益,引发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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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行为与债权受偿之间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由债权的相对性所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具有基于其债权针对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原告资格。三森公司将涉案建筑物用于抵押贷款,并将银行贷款款项如何使用,系三森公司自行行使权利的体现,而非县资规局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所应当考虑或保护的范围,且...2022-08-05 查看(130) -
购房人与竣工备案行为无公法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对备案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
原告李某A、李某B作为购房人,与案涉竣工备案行为无公法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对该备案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故驳回原告李某A、李某B的起诉。2021-08-22 查看(183) -
不按原设计施工偷工减料通过验收,施工单位抗辩只承担保修责任被驳
屋面渗漏的质量问题不在于原设计而在于某A公司偷工减料,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故应按全面设计方案修复。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而认为其只应承担保修责任而不应重作的问题,同样不能成立。2020-03-14 查看(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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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修正)
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2020-09-19 查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