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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将户籍迁回农村并形成稳定关系,有权申请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异地建房
退休人员将户籍迁回农村,并自退休以后一直居住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其基本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形成了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因此,当原祖宅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继续居住之后,其有权申请重修祖宅或者根据规划向所在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异地建房居住建房。2022-04-05 查看(35) -
军人户籍因服兵役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并不因此丧失村民身份应予补偿安置
退役军人选择自主择业继续保留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接受安排工作加入城镇集体经济组织虽是不同的人生规划选择,但此二者选择权源基础完全不同,自主择业费系国家对长期服役的退役士兵的抚恤,也不等于接受安置工作后享有的社会保障,人民法院不宜对其权益作限缩认定。2021-08-14 查看(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