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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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小区公共利益遭到物业侵蚀问题,单个业主能直接起诉行政机关吗?
单个业主就小区电梯广告等共有利益事项起诉行政机关,通常会被认定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此类事项应先由业主委员会主张;业委会不起诉的,需面积或户数过半的业主共同提起。个人若仅因共有利益受损单独起诉,法院多裁定驳回。维权应区分个人权益与共有利益,选择正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