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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稿)(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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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根据《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和专项联合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和《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26日制定了《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稿)》,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加梯办关于印发《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稿)》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

    根据《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和专项联合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和《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我办制定了《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稿)》,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稿)

  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稿)

  为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区加装电梯工作,提高业主办事效率,根据《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和专项联合验收工作指引(试行)》、《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规划、施工和管理。具备申报资格的住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未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市棚改计划和土地整备计划,且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的单元式住宅。

  (二)申报建设必备条件

  1.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双三分之二”原则);

  2.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需获得被占用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二、工作流程

  (一)协商阶段

  1.意愿征集

  具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件单元的业主代表通过线上或者线下自行开展本单元加装电梯意愿征集,填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集表》(附件1),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可采用线上宣传、线下咨询等模式开展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宣传,加强引导。

  实施主体:业主代表;配合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

  2.组织协商

  业主间意见不一致的,业主代表可提请属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组织协调。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根据意愿征集情况搭建协商平台,采取“2+3+X”模式(“2”即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3”即实施主体、设计、施工企业,“X”即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志愿者及其他关心加装电梯工作的热心人士),组织业主就加装电梯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加装电梯的意愿理由、加装电梯建设费用分摊方案和加装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分摊方案等。

  实施主体: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

  (二)报建阶段

  3.编制建筑方案、施工图

  在满足申报条件后,业主代表(或由其委托的总承包商、代理机构等,以下简称“委托机构”)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建筑方案及施工图,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设计方案、施工图质量安全进行审核,出具审图意见。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会同专业机构,协助业主开展方案设计。

      加装电梯的设计风格原则上参照本小区首部电梯风格或主流风格进行设计,街道办事处应指导业主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开展整体设计、统一规划。

  加装电梯建筑方案和施工图须满足工程规划、质量安全、消防、特种设备等审查要求。建筑方案成果应包括: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结构安全说明、消防安全说明等;施工图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构造详图、结构施工图、建筑装修施工图、设备施工图、设备材料表等。

  涉及管线迁改的,还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编制管线迁改建筑方案及施工图。管线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排水、污水、电力、燃气、通信(含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有线电视。

  实施主体: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配合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管线运营单位。

  4.提交资料及公示

  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签署《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协议书》(参考附件2)和《授权委托书》(附件3)后,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向社区工作站提交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的以下资料: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附件4)(一式三份);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集表;

  (3)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或业主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4)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

  (5)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授权委托书(附件3);

  (6)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关于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的质量安全审图意见;

      (7)方案设计送审文件。

  社区工作站在收到申请后,对单元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比例是否达到法定比例进行初审,申报材料存在缺失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内容,并给予指导。单元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比例达到法定比例且资料齐全的,社区工作站填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盖章后将申报材料送至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进行复核,重点对外观设计进行审查,对加装电梯未超过三台的小区,原则上以首部电梯为比照标准,结合入户方式、外立面材质、整体色调等内容,确保小区整体风格一致。

  复核无误后,在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等明显位置对意愿征集表、方案设计等涉及业主利害关系的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加装电梯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向社区工作站提交书面意见,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积极与提出异议的业主协商,请求社区工作站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请街道办事处再次组织调解。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经调解受较大影响的业主无明显反对意见后,街道办事处填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通过OA系统将申报材料推送至区加梯办(附件5),同时将盖章后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送至区加梯办。

  实施主体: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

  5.联合审查

  区加梯办收到来文后,组织开展联合审查:

  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开展消防审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开展规划审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管理局开展特种设备技术审查。

  加装电梯项目处于轨道交通控制和保护区域、涉及树木迁移和管线迁移等情形的,应征求相关单位和管线专营审查意见。

  各单位在OA系统收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填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加盖公章后,反馈给区加梯办,区加梯办在收齐审查意见后,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反馈至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社区工作站向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反馈。

  联合审查通过,申请人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按规定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小散工程备案。

  联合审查不通过,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中不通过的原因和修改意见,街道办事处会同对应审查单位指导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完成方案设计修改,对审查意见书中建议到社区工作站重新申报的项目,请重新准备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申报联合审查;对审查意见书中建议修改完善后直接到对应单位重新审查的项目,填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审申请书》(附件4-2)向对应单位申请复审,复审通过后,由该单位出具《XX局(单位)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审意见书》(附件4-3)。申请人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和《XX局(单位)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审意见书》,按规定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小散工程备案。

  实施主体:区加梯办;配合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管理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相关单位、管线专营单位。

  (三)施工阶段

  6.施工备案

  加装电梯工程及其附属管线改迁工程应当按照《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纳入小散工程范畴进行安全纳管。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须委托符合《深圳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资质资格指引》要求的施工单位,并根据《深圳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工作指引》的规定在属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街道办事处城建、安监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涉及特种设备操作和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有与作业内容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实施主体: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配合单位:街道办事处。

  7.放线、验线及施工

  施工单位依照施工图进行放线并编制开工验线测量报告,根据施工图和方案等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对需要进行管线迁改的加装电梯工程,由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向相关管线运营单位申办管线迁移改造。建议业主代表委托监理单位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工程监理。

  街道办事处要会同社区工作站以及专业技术机构依据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对施工单位的放线进行验线,并在验线报告中予以确认。街道办事处城建、安监等部门按照小散工程相关规定组织日常巡查,规划土地监察、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违法改、扩建巡查和查处工作。

  实施主体: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街道办事处、管线运营单位。

  8.电梯安装施工告知

  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电梯安装施工。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在安装施工前须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

  实施主体:电梯安装施工单位;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9.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资料审查)

  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后,须向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原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申请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资料审查。

  实施主体:电梯安装施工单位;配合单位: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10.电梯安装

  电梯监督检验(资料审查)通过后,电梯安装施工单位方可开展电梯设备的安装工作。安装电梯过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城建、安监等部门按照小散工程相关规定组织日常巡查。

  实施主体:电梯安装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街道办事处。

  (四)验收使用阶段

  11.电梯安装监督检验(竣工验收)

  完成电梯安装后,业主代表应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如有)、施工单位、电梯安装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质量、消防等进行竣工验收(参考附件6),街道办事处会同专业技术机构予以协助。同时电梯安装施工单位须向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可获批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实施主体:业主代表、电梯安装施工单位;配合单位: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12.使用登记

  业主代表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方,也可约定其中一个产权人为电梯使用方。建议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电梯使用方,由物业统一管理,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保障电梯后续运行安全。

  电梯使用方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应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实施主体:电梯使用方;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13.提交资料及初审

  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同时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提供如下材料: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附件7)(一式三份);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可以用工程规划许可证代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对经过复审的项目,应同时附上《XX局(单位)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审意见书》);

  (3)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或业主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4)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图纸;

  (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6)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报告。

  社区工作站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存在缺失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内容,并给予指导。申报材料齐全的,社区工作站填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盖章后将申报材料送至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进行复核,对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报告予以确认。复核无误的,填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通过OA系统将申报材料推送至区加梯办(附件8),同时将盖章后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送至区加梯办。

  实施主体:业主代表及其委托机构;配合单位:社区工作站。

  14.专项联合验收

  区加梯办收到来文后,组织开展专项联合验收:

  区住房和建设局对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以下简称“负面清单”)(附件9),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备案抽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对照《负面清单》出具规划意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管理局出具电梯已办理使用登记的核实意见。

  各单位在OA系统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验收,并于10个工作日内填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加盖公章后反馈给区加梯办,如项目被确定为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对象的,需在完成消防检查后出具意见,审核时间将适当延长。区加梯办在收齐意见后,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反馈至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社区工作站向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反馈。

  专项联合验收通过,申请人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按规定申请财政补贴。

  专项联合验收不通过,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中不通过的原因和整改意见。街道办事处会同对应验收单位指导申请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到对应验收单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通过后,申请人填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验申请书》(附件7-2)递交到对应验收单位,经验收单位复验后出具《XX局(单位)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验意见书》(附件7-3)。申请人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和《XX局(单位)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验意见书》,按规定申请财政补贴。

  实施主体:区加梯办;配合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管理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

  14.维护保养

  电梯使用方应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开展维护保养工作。对于维护保养的费用,可通过电梯广告收益、业主自筹等途径筹集解决。

  实施主体:电梯使用方。

  三、工作要求

  (一)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可免于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等程序。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提高业主申报效率。

  (二)信息公开,耐心解答。各相关单位应及时、主动发布加装电梯政策文件、服务信息、办事流程、材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如附件10、附件11),方便业主了解政策、熟悉办事流程。工作人员须熟悉政策法规和办理要求,耐心做好解答工作。

  (三)真实规范,加强管理。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集表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协议书(示范文本)

  3.授权委托书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申报审批表

  4-1:XX局(单位)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查意见书

  4-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审申请书

  4-3:XX局(单位)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审

  意见书

  5.XX街道关于XX小区XX栋XX单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联合审查的请示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表(示范文本)

  7.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申请审批表

  7-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查意见书

  7-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验申请书

  7-3:XX局(单位)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复验

  意见书

  8.XX街道关于XX小区XX栋XX单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专项联合验收的请示

  9.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联合验收负面清单

  10.建设工程流程图

  11.办事指引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加装电梯报建需要准备哪些核心材料?

答:答:需要联合审查申报表、业主意愿表、业主身份和产权证明、授权委托书、专业机构的审图意见书以及完整的建筑设计方案。

问题2:哪个部门负责加装电梯的外观设计审查?

答:答: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外观设计进行审查,要求小区内加装电梯风格保持一致,原则上参照本小区首部电梯的风格。

问题3:什么是联合审查?需要跑多个部门吗?

答:答:联合审查由区加梯办牵头,组织住建、规自、市监等部门集中审批。业主只需向社区提交材料,后续由部门间流转。

问题4:设计方案没有通过审查怎么办?

答:答:审查单位会出具不通过的原因和修改意见。您修改后可以重新申报,或者申请复审,复审通过后可直接备案。

问题5: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吗?

答:答:是的,您必须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进行质量安全审核,并出具明确的审图意见。

问题6:从提交材料到拿到审批,最长需要多久?

答:答:联合审查阶段,各部门在收到材料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整体时间取决于材料准备情况和是否需要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