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29日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