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有安全隐患房屋,政府不能机械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拆了之
相对人在原房屋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进行翻建的情况下,违法建设的查处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其所作行政行为是否会对违法建设人的居住安全与正常生活产生过度侵害,即应在充分平衡规划秩序利益与安居利益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处理。故海淀城管局作出被诉限拆决定不合理。
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