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委托
――本标签下共聚合2条信息――
-
否定一方自行委托的鉴定评估报告,不能仅仅从单方委托提出反驳意见
本案中,赞皇县政府并未提供足以反驳棋盘山旅游公司估价报告的证据。此种情况下,原审法院均向赞皇县政府释明,反驳上述估价报告的举证责任在于赞皇县政府,如不申请重新评估,应承担不利后果。该举证责任分配符合本案双方当事人举证情况,并无不当。 -
被征收人单方委托评估,可以作为行政赔偿依据
鼓楼区政府在违法拆除过程中未对涉案建筑物有关情况进行证据保存,在原审程序中亦没有在法院指定期限内申请评估;而罗升公司提出的评估报告系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鼓楼区政府亦没有能提供证据证明该评估结果明显不当,故鼓楼区政府以单方评估为由提出的异议,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