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登记为专有产权 业委会状告“登记中心”
小区业委会认为, “6栋首层”包含有小区的安全监控室、配电间、电梯间等公共设施,不能登记为专有产权。因此,业委会于近日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状告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