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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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利息和延期支付进度款利息应如何认定?

    关于中建公司提出的工程进度款利息的主张,因中建公司施工的工程并未完工,中建公司也未实际交付,直至诉讼前双方也未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因此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未能按约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客观事实,中建公司并未举证证明。故一审法院对于中建公司提出的要求锦贸鑫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利息的主张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 预借工程款应如何承担?

    预借工程款是为满足施工需要而由大唐公司预付给水电五局用于工程施工的款项,根据双方约定可在后续结算过程中扣回。在双方尚未结算、是否应当返还预借工程款及具体金额尚未确定的情况下,水电五局占有使用预借工程款有合同依据,且根据合同约定无须支付相应利息。故一审判决水电五局承担自2013年10月1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