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小业主可否要求开发商按照宣传推广名更换楼栋标识?
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为裁定被上诉人在上诉人收到房屋钥匙之前,所发布的“碧桂园南站新城”(C区1-6栋)森林公园等促销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及被上诉人必须尽快兑现“碧桂园南站新城”合法标识(C区1-6栋),该诉请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对涉案楼盘命名合法性的审查问题,属于政府行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楼栋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