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无法举证

原告无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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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行政机关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对室内物品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征收部门在强拆时,拉了警戒线、封了围挡,并安排了大量人员严密把控,导致某A无法充分有效地取证,在某A已经提交了“记载室内固定装修项目、库存商品的《公证书》、围挡预通知、围挡通知及围挡照片以及盘点表、物品损失清单”等证据的情况下,应由雨花区政府、雨花区征收办承担举证责任,提供拆除房屋时室内装饰装修及有关物品情况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