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

出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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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的房屋中有部分不符合规划,整体租赁承租人可全部解除合同

    本案中,首选公司将原1-4层插层改建为8层,并将其中的四至八层租赁给红峪公司,但未就改建部分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虽部分房屋系有证建筑,但拆分履行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效果,也无法就有效部分单独履行,故租赁房屋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各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 出租人出租房屋后仍应尽到管理、检查和督促等义务

    虽然该两处隔断并非刘某建造,也不在刘某承租场所,但一层仍系黄某出租,隔断的建造客观上对“熔断”起到了作用。黄某作为出租人,未尽到定期检查、管理和督促整改等义务,应认定其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的出租人提供适租租赁物的义务,对于商铺被“熔断”存在一定的过错,对刘某的损失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