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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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以房抵债购房,不构成消费者购房人
债权人以房抵债形成购房事实的,目的并非为生活、居住需要,不构成消费者购房人,不能据此取得涉案房产的所有权或优于其他债权人的优先权利。因此,当事人要求在破产程序中获得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
开发商将进户门改为朝内开,购房人以影响使用空间索赔
双方当事人买卖房屋时并未对入户门开启方向作特别约定,某B公司改造房屋入户门开启方向,没有超出买房人对使用房屋的合理预期。同时,周某A对其主张的财产具体损失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故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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