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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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给实际施工人交了社保,双方是内部承包还是挂靠关系?
除《河南省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外,东方公司未提交其与某A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向某A发放工资等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某A否认与东方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在二审庭审中称不知道东方公司为其购买养老保险的事实。故该证据不能证明某A与东方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亦不能证明二者之间构成内部承包关系。 -
加盖工程项目部印章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某A作为欠款人向宏伟机械租赁公司出具了欠条,欠条上欠款单位处加盖了红叶建设公司石柱县五一电站项目部印章,结合上述事实,宏伟机械租赁公司有理由相信红叶建设公司石柱县五一电站项目部和某A具有代理权,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红叶建设公司应当承担支付宏伟机械租赁公司租金及利息责任。 -
工程发包人不能仅以存在挂靠关系而简单否定挂靠人享有的工程价款请求权
一审法院认为挂靠关系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而认定陈某A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并驳回其起诉,系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