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已在认价单上签字并盖章,不能再按照钢材市场价格进行鉴定
聚和港公司在认价单上签字并盖章。中太公司虽未在认价单上签字盖章,但该认价单系由中太公司制作并作为证据提供,应视为双方就钢材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因中太公司未签字盖章而否认双方就钢材价格进行认价的效力。故工程造价鉴定按照钢材市场价格进行鉴定不当。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