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反诉时并未要求承担质量维修责任,二审请求扣除质量维修费法院不予认可
博爱县供电公司二审主张维修部分的工程价款,博爱县供电公司一审反诉时并未要求水木清华公司承担质量维修责任,其二审请求从工程款中扣除质量维修费用并提供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书,水木清华公司对此也不予认可,故关于工程质量维修费用博爱县供电公司可另行向水木清华公司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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