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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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针对不同征收对象实施征收时,应当区分土地性质适用不同的征收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针对的是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征收,即“地随房走”;集体土地征收针对的是土地,地上房屋随集体土地一并收回,即“房随地走”,不存在仅征收房屋而不征收土地的情况。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 -
征收程序启动后以案涉房屋属于危房为由强制拆除构成滥用职权
市、县级政府对征收范围内大部分房屋已经完成征收,又对案涉房屋屋进行危房鉴定,并以案涉房屋属于危房为由组织强制拆除,有滥用职权之嫌;且在实施过程中未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