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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诉吕全修等人腾退军产房是否受理的答复意见(〔2002〕民立他字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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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军队离退休干部在退休转入地方后,与军队之间不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若双方已签订腾房协议,则形成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军队一方依据腾房协议要求对方履行腾退义务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这一答复区分了“无协议的行政遗留问题”(法院不受理)与“有协议的合同纠纷”(法院受理)两种情形,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诉讼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诉吕全修等人腾退军产房是否受理的答复意见

〔2002〕民立他字第7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2002〕12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诉吕全修等人腾退军产房是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审委会的第二种意见。本案中吕全修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简称司令部)在签订腾房协议时,已经退休并转入地方,此时吕全修与司令部之间已经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司令部要求吕全修及其子女腾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军产房腾退协议签了反悔怎么办?

答:协议已成立并生效的,反悔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军队或住户均可依据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或赔偿。

问题2:没有签订腾房协议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答:未签协议的腾退纠纷仍属于行政遗留问题,法院不予受理。应向军队或地方安置部门申请行政协调解决。

问题3:退休军人去世后子女拒签腾房协议能起诉吗?

答:若子女未与军队签订任何协议,且属于原退休干部遗属占用军产房,法院一般不受理,需通过行政途径处理。

问题4:军队违反腾房协议约定如何索赔?

答: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合同违约之诉,要求军队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法院应予受理。

问题5:腾房协议签订后军队强拆是否合法?

答:协议有效但未履行司法或行政程序,军队单方强拆仍可能构成侵权,被腾退人可起诉军队侵权或申请执行异议。

问题6:军产房腾退协议需要公证才有效吗?

答:不需要。只要协议内容不违法、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并非合同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