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施工单位可以在直接支付价款和以房抵债这两种履行方式中选择清偿方式
在以房抵债清偿方式实际履行之前,因就剩余工程款的具体抵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进一步协议,且无证据证明系中建四局五公司存在不当阻挠所致,因备忘录第一条第1款明确载明,双方确认案...

专题导读
本专题由深圳地区擅长办理建筑工程结算纠纷法律事务的邓杰律师汇总归集,主要内容为建筑工程结算纠纷裁判案例和建筑工程结算纠纷法律法规。如您有建筑工程结算纠纷法律事务需要处理可联系委托建筑工程结算纠纷专业律师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