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本应对其所完成工程量承担举证责任,但单方拆除致原施工现场灭失转移举证责任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作为施工人,本应对其所完成的工程量承担举证责任,但上诉人未经通知被上诉人即单方拆除被上诉人已完成的工程,并另行安排他人进行施工,由此导致原施工现...
对于尚未支付完毕全部的工程款项,转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发达公司虽非案涉工程的发包人,但其作为转包人,对张某F尚未支付完毕全部的工程款,原审判令其对张某F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并未实际损害其利益。至...
银行转账回单备注的交易用途为借款,未进一步举证证明难以认定为工程款 从银行转账回单来看,2012年11月29日及2013年1月7日分别转账给张某F的100万元、282万元备注的交易用途为借款,而非本案工程款。同时在发达公司未进一步举证证明前述款项属于案...
承建工程属违章建筑无法折价拍卖的,承包人主张优先受偿权法院不予支持 案涉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且工程仅完成主体框架,未装修使用,不具备出租、租赁等使用收益的合法、现实条件,不...
实际施工人对工程款没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仅规定承包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亦未规定实际施工人也享有该项权利。因此,吴某A主张其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无事实和法律依...
约定信息价作为材料结算价,信息价缺失时以采购价为结算依据 某A公司对该《购销合同》的真实性也予以认可,在此情况下,鉴定人以该《购销合同》中的价格作为真石漆价格正确,某A公司关于真石漆价格应执行《江苏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公...
合同约定固定平方米单价,应当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本院认为,双方合同约定以实际施工面积乘以平方米单价计算工程价款,一审法院并未释明鉴定机构按定额进行鉴定,某A公司也没有相关证据。故鉴定机构参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
发包人报审计局对涉案工程进行结算审计,施工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司印章视为接受 涉案工程竣工后,某B县审计局对涉案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肖某A在审定结算造价为92529283 65元的《竣工结算审定签署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盐城二建公司印章。原判将《竣工结...
双方约定以政府审计部门审核造价为结算价,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规定应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总价以政府审计部门审核造价为结算价”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合法有效。并且案涉工程属于拆迁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