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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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对违章建筑按现状拍卖合法吗?
本案焦点为司法拍卖中无证建筑的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虽未取得规划手续的建筑仍具财产价值,执行法院可现状处置。案涉49 78平方米无证建筑与合法门面房功能相通,分割拍卖将减损价值,故维持整体拍卖的裁定,驳回申诉人要求单独处置无证建筑的请求。 -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深规划资源规〔2023〕7号)及编制说明
2023年11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规划资源规〔2023〕7号通知,要求遵照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 -
院墙纠纷引发官司!法院判决揭示公民“自行拆违”的法律禁区
建筑物是否违法须由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行政机关依法认定,个人不得以“自认违法”为由擅自拆除或毁损。自力救济仅在“情况紧迫且无法及时请求公权机关保护”时适用。某甲未面临不可逆转的损害风险,且可通过举报或民事诉讼解决纠纷,其行为超出必要限度。 -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21年10月30日修正)
本条例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1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法释〔2013〕5号)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
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一九八四年新颁发,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
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一九八四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有后,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应从严处理。 -
针对没有产权证照房产的征收补偿费用发生纠纷能否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在国家征收时,一般情况下征收主体根据先前确定的征收方案针对无证房产作适当的补偿。在征收主体按照征收方案确定的具体补偿数额予以补偿后,有关利害关系人之间就该征收补偿费的归属或分配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纠纷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民事纠纷案件,主要是针对利害关系人之间就诉争的征收补偿费的归属或分配作出裁判。 -
违章建筑不可折价或拍卖,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承包人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该工程不存在按照其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情形。案涉工程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法取得不动产所有权,二审判决认定该工程系不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海峡公司对案涉工程价款不享有优先权,并无不当。 -
认定建筑为违法建设,应注意信赖利益保护
本案中,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该项目建设,并一直将涉案建筑实际用于养殖,符合农用地的用途管制要求,亦满足了养殖产业发展的需求,其对涉案建筑及利用涉案建筑进行养殖的合法性产生了合理的信赖,该信赖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南独乐河镇政府未充分考量涉案建筑补办设施农用地相关手续的必要性,仅以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为由直接认定涉案建筑为违法建设,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催告履行期限内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侵害自行拆除降低损失之权利违法
被申请人徐汇区政府在催告履行期限内即作出被诉《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侵害申请人自行拆除以降低损失之权利,且在送达等程序上也未遵守法定程序,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