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

外嫁女户籍迁出后能否享受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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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外嫁女户籍迁出后在新居住地已取得宅基地的,通常不再具备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法享受原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宅基地安置待遇。成员资格认定以是否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为核心标准。

外嫁女户籍迁出后能否享受拆迁安置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某市某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与某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约定拆迁其位于某市某区某街道某社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款为11,402元。该房屋为无瓦无门无窗墙体,某项目建设指挥部于2019年4月将补偿款支付给某甲。2023年11月,某项目建设指挥部对某甲作出《答复函》,认为某甲户籍所在地不属于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被拆除房屋为无瓦无门无窗墙体,不符合安置条件,不能纳入安置。某甲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予以维持。某甲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某区人民政府不予安置的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对其进行拆迁安置,同时撤销复议决定。一、二审法院认为某甲不是该社区某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不享有宅基地永久安置的权利,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上诉。某甲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争议焦点

  某甲是否符合宅基地安置条件。

  裁判要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除审查户籍登记外,应以是否与原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主要判断依据。当事人因结婚将户籍迁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新居住地已取得宅基地的,不足以认定其与原集体经济组织存在长期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未能举证证明履行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以原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不具有宅基地安置资格。

  律师说法

  拆迁安置资格认定是行政诉讼中的常见争议,尤其是外嫁女群体的成员资格问题。实务中,法院不会仅凭户籍登记就认定成员资格,而是综合审查当事人是否与原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如果外嫁女已将户籍迁入配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新居住地取得宅基地或享受安置待遇,再主张原集体组织的安置权利通常难以获得支持。建议面临类似情况的当事人,提前收集土地承包、集体收益分配、履行成员义务等方面的证据,在征收程序启动后及时主张权利,必要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避免因超期或证据不足而丧失救济机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案例索引

  本文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6)最高法行申1号行政裁定书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收集成员资格证据

把能证明你在村里长期生产生活的材料都找出来,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收益分配记录、参加村里会议或选举的凭证、缴纳水电费或卫生费的单据,证明你跟这个集体有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固定拆迁相关文书

把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协议、不给安置的书面通知或答复函、行政复议决定书等全部复印留存,原件保管好。这些是你起诉时证明行政行为存在和内容的关键证据。

整理户籍和居住材料

准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如果你在新居住地已经享受了安置或取得了宅基地,也要如实准备相关材料,因为法院会审查你是否"两头占"。

制作证据清单并编号

拿张纸按时间顺序列清楚每份证据的名称、来源、页码和证明目的。比如某年某月的土地承包合同证明你以集体土地为生,某年某月的拆迁通知证明对方拒绝安置。

确定被告和管辖法院

如果经过了行政复议且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要把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或基层法院,具体看当地行政诉讼管辖规定。

撰写行政起诉状

起诉状里写清楚你的诉讼请求,比如撤销不予安置的决定、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进行安置等。事实和理由部分围绕成员资格认定错误、程序违法或补偿不公来展开,不要写太多情绪化的内容。

在法定期限内立案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是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带上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明去法院立案庭提交,也可以先打电话咨询是否需要网上预约。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外嫁女户口迁走了还能要拆迁安置吗?

答: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嫁出去之后户口已经迁到男方村里,而且在男方那边已经分了宅基地或者享受了安置,那再想回娘家村要安置就比较难了。法院主要看你是不是还靠娘家的土地生活,是不是还尽着村里成员的义务。

问题2:怎么证明自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答:光有个户口在本村还不够,你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长期在这村里生产生活,比如土地承包合同、参加集体分配的记录、缴纳村里费用的凭证、选举投票的记录等,证明你跟这个集体形成了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问题3:拆迁方说不给安置,我该怎么维权?

答:先别急着签字,把拆迁公告、补偿方案、不给安置的书面通知都收好。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记得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

问题4:行政复议被驳回了还能告吗?

答:可以的。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你可以把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一起告到法院,这叫共同被告。法院会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都进行审查。

问题5:一审判输了申请再审有希望吗?

答:再审门槛比较高,除非你能证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确实有错误,或者审判程序违法。单纯觉得判决不公是不够的,要有实打实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问题6:拆迁安置资格认定主要看什么?

答:法院审查安置资格不是只看户口本,核心是看你是不是这个集体的"自己人"——有没有以集体的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有没有长期稳定地在集体生产生活,有没有履行成员义务。这几个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