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军产房买卖法律法规 首页 > 专题 > 深圳军产房买卖律师实务专题 > 深圳军产房买卖法律法规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11条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