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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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业主违规装修,物业有权断电吗?
用电是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物业公司无权剥夺小区业主的用电权。物业服务协议、装修协议等合同关于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发生违规装修等不当行为时可采取断电措施的约定内容无效,物业公司不得以此为依据对业主采取断电措施。 -
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深建规〔2023〕1号)
2023年2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深圳市民政局印发通知,要求遵照执行《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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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欲私自签物业合同,业主起诉获法院支持撤销
根据原告起诉提供的证据、被告提交的答辩状以及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仅凭几个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意,显然违反法定条件,故撤销上海市徐汇区盛大花园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1月25日作出的“决定现与上海A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公告》 -
重庆五中院物业纠纷示范判决摘要
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在实践中落地见效,重庆五中院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例”理念,梳理了2021年以来审结的物业纠纷二审案件,从中选取了10个最具有代表性的生效判决, 提炼裁判要旨,向全社会予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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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被前物业公司私吞,法院判决返还业委会收益30余万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了共有部分收入分配问题。 -
业主封自家阳台,物业可以制止吗?
物业公司诉请要求业主立即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既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其又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封闭阳台危及建筑物安全、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有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等,故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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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告业主侵犯名誉权,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驳回
本案中,原告所提起的名誉权诉讼既与物业管理无关,亦与全体业主共同利益无关。如果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成员个人的名誉权,那么名誉权受到侵害的个人可以自己另行主张权利。综上,本案中原告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应予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