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拆除就可以不赔吗? 本案为郑某诉焉耆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纠纷。法院认定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但被拆除房屋属违法建筑,仅对可再利用的彩钢顶棚等建筑材料及屋内物品损失予以赔偿。...
受招商引资办厂产生信赖利益,行政机关对其拆除时应予赔偿 自办厂以来,行政机关默许了拓城建材厂进行建设、生产,相关职能部门亦对拓城建材厂的建设生产依法进行了管理,并依法收取了税费。另外长沙市同类建材厂厂区内的建筑物亦未办...
外嫁女未取得承包地,应对其进行补偿安置 2003年某A再婚嫁到湖南省宁乡县双凫铺镇泉井村后,并未重新取得承包地,其户口虽从袁海如户头迁出,但仍登记在长塘组,属于农业人口。根据某A在征地拆迁前就长期在长塘组生产...
行政机关认定违法建设行为,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法定程序 鉴于启东市执法局总体遵循了“违法建设认定→强制执行事先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责成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公告强制执行决定内容→组织实施强制执行”等行政程序,应当认...
村民转为城镇户籍后,宅基地使用权因宅基地上旧房拆除而丧失 2000年,某B经陆秀益同意,向相关部门申请拆除陆秀益的旧房建设新房,衡南县政府为某B颁发了3405号证。2007年1月,陆秀益去世。可见,陆秀益作为非群益村村民对原房屋的所有权...
即便农民房出售协议被确认无效,亦不能否定原征收补偿协议合法 虽然事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8月13日作出(2014)徐民终字第2264号民事判决,确认某A与某C签订的房屋出售协议无效,但该判决不能否定本案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当时签订...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由法院依法进行认定 某A是否认定为里塘山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系人民法院在审理承包地征地补偿款分配民事案件中需要确认的事实,不应也无需由行政机关先行对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
房屋产权性质虽为住宅但被征收时正在经营,针对被征收人的经营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签息诉罢访协议后,不得再次提起诉讼 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再审申请人就其主张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经协调,也已于2011年9月30日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因涉诉的案件或相关案件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