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当做宿舍,邻居不堪其扰
罗湖翠竹苑: 租房当做宿舍,邻居不堪其扰
罗湖家园网讯:因楼上房屋被出租做餐馆员工宿舍,住进20多人,住在楼下的陈先生因此遭受噪音、臭味和污水影响。为此他将房东、租客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各类损失数十万元。法院一审判租客立即停止侵权,赔偿陈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陈先生不服上诉。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邻居饱受噪音臭味困扰
陈先生诉称:自己一家三口居住在罗湖区翠竹苑某栋二楼。2010年国庆前后,包容天下翠竹店从自己楼上邻居陈某某处租下房屋作为集体宿舍,安排了大约25名男员工在此居住。那些员工下班回来较晚,晚上走动、聚餐、放音乐等各类噪音,不绝于耳;他们还在阳台小便,导致自己的房间满屋臊臭,严重影响了他们一家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
为此,他曾多次找包容天下翠竹店、翠竹苑管理处、邻居陈某某协商,但未获解决。为此,他将邻居陈某某、深圳市包容天下餐饮有限公司及其翠竹店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对他们全家的惊扰侵害,赔礼道歉,搬出其楼上房屋,赔偿其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取证费用等共计10.8万余元,并按每月1.5万元的标准赔偿他和其家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直至加害行为终止。
法院一审判陈先生获赔六千
罗湖区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现场勘察,看到陈先生房屋中书房屋顶有明显的霉变,客厅靠承重墙处有潮湿风干后的印迹,阳台东边角落有明显的霉印和脱落。而其投诉的楼上房屋基本结构没有改动,里面放了20多张床铺,包括双层组合床。
该院认为,此案系因释放不可量物产生的相邻污染,造成陈先生健康权被侵害的纠纷。该院认为,包容天下翠竹店租赁陈某某的房屋作为员工宿舍使用,长期制造臭味、噪音、震动等不可量物,楼下邻居陈先生多次向管理处投诉,管理处接诉后也进行了规劝,但其仍未改观,对陈先生的生活和身心造成严重影响。
该院遂做出一审判决:包容天下翠竹店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陈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包容天下餐饮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判决后,原告陈先生仍不服提起上诉,昨日他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在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之后,其遭受噪音困扰的情况仍无法得到解决。两三年来,他每晚都睡不好觉,需要辅助安眠药物才能入睡,身心遭受严重伤害。而法院一审并未判决让员工搬离该房屋,也没判决对方支付其医疗费,精神赔偿数额太少,不足弥补其损失。
出租房屋的邻居陈某某则表示,该房屋属于老旧小区,建筑质量差,隔音效果本来就不好。他也多次通过饭店负责人规劝楼上员工尽量小声,在桌椅和床下垫了报纸。陈先生觉得噪音大,也不一定是楼上发出的,其也未能证明疾病和楼上噪音有关。
法官主持调解,包容天下餐饮公司及其翠竹店的代理人表示,因为亏损严重,他们准备在本月底让员工搬离该住宅,并赔偿陈先生三四千元。
法官和双方单独进行了调解工作。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深圳商报 记者 包力